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5月4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官方微博接到群众私信举报称“2019年5月4日12点53分拍摄于纺渭路与长乐东路十字以北,车辆驾驶位驾驶人怀中抱着小孩,极其危险(视频结尾有车牌号)”,并提供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一辆正在排队行进的白色小轿车内,驾驶员怀中有一小孩正在玩闹。在1分32秒的视频当中,小孩多次出现仰靠方向盘、抓挠驾驶员的行为,驾驶员频繁制止。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官方微博回复“感谢反馈,将尽快邀请该驾驶员前来喝茶。”
5月5日,通过视频中显示的车牌号,辖区中队交警与该车驾驶员唐姓女士取得联系。唐某承认当天确实是抱着孩子在开车,并积极主动承认错误。5月8日上午,唐某到队观看了视频,接受民警进一步调查。唐某称,5月4日中午她驾驶车牌号为陕AT8H**号轿车沿纺渭路由北向南行驶。小孩在车中哭闹不止,就将孩子抱在了怀里开车,举报视频的画面是自己正抱着小孩驾车通过新寺十字。唐某称,抱着孩子开车很不方便。民警结合事故案例,分析了抱孩子开车的安全隐患,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唐某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某被处于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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