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遛犬者。本版照片均由本报记者喜顺摄
喜顺
时下,饲养宠物已经成为一些市民的时尚选择,宠物给一些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欢乐。饲养宠物本无可厚非,但饲养宠物应讲究文明,遵守法律法规,对宠物进行“细微”管理。
前不久,发生在西安市莲湖区蔚蓝花城小区因宠物犬而引起的冲突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目前,类似这样的纠纷时有发生,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由这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产生的纠纷,不但引发了社会治安问题,更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形象。
西安市在现行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划定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规定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普通犬1只,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带犬外出必须使用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及时清理犬排泄的粪便等;同时还针对宠物犬的主人出现的遛犬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3次后将吊销其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按理说,《条例》实施后,不文明养犬行为应该能够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严格执行《条例》半年多时间过去,大街小巷依然还能看到不拴绳子的任性遛犬情景。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有市民和带小孩的老人抱怨养犬规定落实不力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有关。事实上,相关部门也曾对不规范养犬行为开展过多次整治行动,但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只能让“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现象重演,让“任性者”反复。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城市的文明水平不仅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文明程度,更应体现在对社会的责任感上。一方面,管理者应正视宠物的合理存在,对饲养宠物人士的饲养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任性养犬者”也应谨记自己的文明责任而不再继续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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