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该条例旨在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满足居民终身学习需求,促进构建学习型城市,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条例草案规定,条例所称社区教育,是指开发、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开展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素质、技能和生活质量的教育活动。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教育的领导,将社区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学习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组建社区教育机构,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院落、楼组等为单元建立学习小组;鼓励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社区教育活动;鼓励支持具有专业知识或特殊技能的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本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普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应采取免费或优惠的方式向社区教育活动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社区教育志愿服务。鼓励社区教育机构开展社区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拓玲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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