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研究在高速公路针对特定失信主体进行适当限制的意见。
去年,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做了明确,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舆论拍手称赞者较多。有评论指出,失信者受到的限制越多,付出的代价越大,社会才会变得越诚信。
实际上,据媒体报道,2016年,西安就提出在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建立起来之后,西安高速交警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合作,或将对严重交通失信驾驶人或者机动车采取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惩罚。去年,丽水也明确将建立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违法失信清单”,3次及以上违法超限未处理车辆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此番,交通运输部提出研究在高速公路针对特定失信主体进行适当限制的意见,相关细则值得关注。
《要点》明确,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公开,推动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信用中国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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