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亓锦)民事送达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部分。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包括直接送达、新型电子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但在现实中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以及受送达人家属不配合等情形时有发生。特别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由于处理事故期限较长,部分当事人选择外出,务工无固定地址,或者系外地车辆,车辆信息不全,当事人下落不明,影响到法院正常审理案件。为提高案件送达效率,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与公安阎良分局联合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该确认书载有告知事项、当事人提供的本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当事人签字确认、办案人签字等内容,其中告知事项第七条明确注明“本确认书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适用于同一受送达人同期在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的其他未确认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均可视为同期”,并对重点部分进行了加黑提醒,以便当事人仔细阅读,认真填写有效送达地址。据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已经正式使用该确认书。
该送达地址确认书是阎良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为切实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送达难”问题采取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在事故发生后,由办案民警第一时间确认当事人的送达地址,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也有利于纠纷同期进入诉讼程序后的送达,从而为快速高效审理案件打下基础,同时也能积极应对拖延诉讼及逃避诉讼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阳光讯(实习记者张晨斌)4月9日,西咸公交881路公交线路开通运营。此线路由西安北客站出发,经过正阳大道至茶马大道永泾路口,全...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