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3月28日上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在长乐路开展缉查布控工作。预警信息反馈,车牌号为陕A2****的机动车为逾期未审验车辆。经拦截检查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所使用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后经公安网查询该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所使用驾驶证确系伪造。民警遂将该车查扣,将当事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过询问,当事人称,一年前,在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之后,通过朋友向驾校交了“保过费”,拿到了“驾驶证”。民警要求当事人与该朋友联系,但电话号码已经为空号。
由于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审验,西安交警灞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99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假驾驶证予以收缴,处于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6700元。
民警提示,如有驾驶需求和驾驶兴趣需通过参加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合格后获取,切勿报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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