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洪智报道
本报3月29日讯市民孙女士去年刚毕业,近日她收到了一条“刷单返钱”的短信,添加了短信中的QQ号,在对方的指示下“刷单”。然而,对方以任务未完成为由,引诱孙女士连续“刷单”,在“刷单”7次、花费42000元后,孙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
3月24日凌晨0时45分左右,孙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为“您好,由于您的网购记录良好,请您来帮我宝贝写评语,每个任务20~30块,一任一结,日收入350~500,咨询qq:205839849”。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为“+8617159901432”。之后,孙女士按照短信的提示,加对方为QQ好友。
成为好友后,对方发来一个链接,要求孙女士点击进入,用自己的钱购买物品后,将支付成功的截图发给对方,对方就会给孙女士结算,按照支付款的105%返还。“我刷了一个120元的单,对方返给我126元。这降低了我的警惕性。”孙女士说。根据孙女士与对方的聊天记录显示,完成第一次任务后,对方又发来信息,称“本次任务为三单,一任务一结算”。按照提示,孙女士下完单、截图后,对方给她发过来一个支付二维码。随后,孙女士扫码支付600元。
然而,就在孙女士等待返钱时,对方发过来一个消息,“亲,已经核实到您1件的数据,您继续完成剩余的4件,完成本单任务”,对方称本次任务有5件商品,必须全部刷完才算完成一单。为了打消孙女士的顾虑,对方还发来当天“刷客”的任务记录,表示钱肯定会返还给她。随后,孙女士再次支付2400元。为了拿回之前“刷单”的钱,孙女士向亲朋好友又借了30000多元,硬着头皮继续“刷单”,但是越往后需要的钱越多。在“刷”完42000元后,孙女士发觉自己上当了。于是与对方交涉,希望将之前的钱退回来,但对方告诉她:“任务申请下来就得完成,否则无法返钱。”
期间,孙女士试图拨打发短信的电话,但是对方关机。她又通过QQ与对方视频,也被拒绝。对方还给她发来一个营业执照,并称如果想做任务时可以再联系。随后,孙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确认自己遇到了诈骗并报警。
记者采访得知,对方曾经发给孙女士一张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显示的单位名称为“西安市碑林区×××电子商务服务部”。记者查询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但是尝试多种途径仍无法找到相关联系方式。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给孙女士发短信息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东佛山,但是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又尝试添加短信中的QQ号为好友,但是搜索不到。
对方发来当天“刷客”的任务记录。(受访者供图)
警方提示,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脱离现实的高回报工作要谨慎看待,网上兼职“刷单”100%是诈骗;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刷单犯法,最高罚200万。面对“刷单”信息,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无法确认时,可拨打110报警。
■提醒面对刷单信息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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