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雪娇
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要求,西安市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3月27日,市住建局对外公布五起典型商品房违规销售警示案例,以进一步维护西安市健康、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案例一
未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合同
并未及时申请登记备案
西安市西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明坊”项目销售过程中,未通过网签平台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导致已售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多次引起投诉。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告知函》,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的处理决定。同时,将该案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案例二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侵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名京九合院”项目销售过程中,在与原购房人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未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销售,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告知函》,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的处理决定。
案例三
未一次性公开准售车位
导致多次投诉
陕西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利天悦”项目地块四车位销售过程中,在取得预售许可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车位及车位价格进行销售,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作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案例四
未认真核验购房人信息
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购房手续
西安保亿名卓置业有限公司在保亿·公园印项目意向登记信息核验过程中,未能对购房人意向登记信息进行认真核验,导致意向购房人无法正常办理购房手续。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条款,作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案例五
以其他方式收取购房款
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陕西衡林置业有限公司在“希尔国际公馆”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及时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多次引起投诉。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5分和暂停该项目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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