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熊玺 梁萌)梁某等3人,在农村租房将国家禁药加入淀粉制成“壮阳药”在网上销售。日前《阳光报》报道了庭审过程,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对3人进行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梁某在位于河南省中牟县蒋冲村其租住屋内,使用玉米淀粉、稻糠粉及购买的西药“西地那非”生产假冒保健品胶囊。2016年9月,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开始制作假冒壮阳类保健品。被告人李某设计并在网上订购了假冒海南金光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包装材料,后被告人李某通过他人介绍从被告人梁某处多次购买添加了“西地那非”的假冒保健品胶囊,并使用上述包装材料包装后,冒充海南金光药业有限公司“虫草强肾王”“藏宝强肾胶囊”“参茸强肾胶囊”,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向包括被告人陈某在内的零售商销售。
被告人陈某明知李某销售给他的保健食品中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仍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进购通过其开设的淘宝网店对外销售。经统计,被告人李某和被告人梁某假冒保健品胶囊交易金额为85300元,被告人李某和被告人陈某假冒保健品交易金额为11170元。案发后,在被告人李某处查获散装胶囊板996板、藏宝强肾胶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及说明书;在被告人梁某处查获加工机械、西地那非、胶囊壳等原材料。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涉案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西地那非”“他达拉非”。
据梁某供述,2016年底,他在农村开始帮别人加工保健品,后了解到壮阳食品的门路,即把西药“西地那非”按比例加入淀粉、稻糠粉中制作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胶囊,并把这些胶囊压成板卖给别人。
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西安中院判处,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梁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陈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马相)3月16日,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发布《2019年西安市中考告知书》提醒考生,中考报名、中考填报志愿,须在规定...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