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节后,不少人选择“跳槽”重新找工作。那么,“跳槽”前,辞职报告、离职证明以及社保关系等如何办理?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西安市人社局。
据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离职证明在求职时证明其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也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在办理人事关系、社保等手续时都可能用到。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
对于很多选择“跳槽”的人来说,辞职后单位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新单位或个人续交之前,社会保险就断缴了。断缴直接影响缴费年限,而且断缴期间养老个人账户没有金额存入,根据“多缴多得”原则,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会少一些。职工医疗保险断缴期间,待遇同时中断。
建议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以确保社保关系、待遇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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