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晴悦)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8个月,被告人张某某、李某甲分获缓刑,3名被告人分别被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赵某、李某甲系西安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人张某某系西安另一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2017年6月22日,张某某所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乙(已判刑)来到赵某公司,与赵某和杨某某(已判刑)商议利用暑期大中专学生急需寻找兼职的时机,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骗取求职人员的钱财。
随后,李某乙组织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及赵某、李某甲等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兼职招聘信息,将求职者骗来面试。然后通过在面试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服务管理费的方式进行诈骗,这笔费用通常为200元至400元不等。
后因无法安排兼职,要求退款的人员增多,被告人赵某、张某某、李某甲在李某乙、杨某某的安排下销毁相关资料后逃离。截至案发,共有133名求职者报案,被骗钱财合计4.4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李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3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全部赃款已追回,并由公安机关陆续发还各被害人。
新闻推荐
游客体验VR技术体验过山车孩子们体验骑“摩托”VR太空遨游、照照镜子就能穿上新衣、魔镜试用化妆品……昨日,记者来到...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