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雪娇)2月22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告。通告明确,西安市将适时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今年计划分配公租房项目15个、约29407套。
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优化住房保障形式
根据《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西安市将形成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覆盖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及首套刚需、改善型住房需求。
具体的住房供应结构和供应对象为:
公租房,占住房供应量的20%左右,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供应,只租不售。
共有产权房,占住房供应量的20%左右,面向首套刚需家庭供应,个人和政府共有产权。
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量的60%左右,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居民家庭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个人持有全部产权。
今年计划分配公租房项目15个约29407套
按照新规定,西安市不再新立项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房、公租房),统一按公租房进行立项,住宅用地的20%将用于公租房建设,建设方式包括商品住房配建、集中新建、购改租等形式,计划四年筹建20万套。2019年计划分配公租房项目15个、约29407套。
不再新立项经适房、限价房项目,已立项的仍按原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据统计,已立项尚未上市销售的存量经适房、限价房约有15个、41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审批数据为准),其中,2019年计划上市销售项目5个、约3849套。
今后西安市将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住宅用地的20%用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计划四年建设15万套,逐步取代经适房和限价房保障。已经取得经适房或限价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予以优先。
适时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本市居民和各类人才供应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销售均价为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80%之间,具体项目的价格与地段、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设标准等因素有关。共有产权住房户均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由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刚刚起步,目前尚未有项目达到销售条件,故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审核工作还未开始,暂不接受申请。
市住建局将结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和存量经适房、限价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并停止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工作。
保障房申请审核和分配全程无中介无代理不收费
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个人,以私下可取得“保障房房号”、代办保障房资格等名义诱骗群众钱财,已有部分群众受骗上当,公安机关已立案多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多次声明保障房申请审核和分配全程无中介、无代理、不收费,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受骗。
另外,保障房项目配租、配售信息以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公众号、媒体公告为准,谨防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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