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端)记者1月31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包括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等六大方面内容,2019年1月已经开始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清理村内塘沟。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养殖粪污乱排乱堆。
清理老旧(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引导村民清理无保护、无利用价值的老旧住宅,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修缮的废弃房屋及残垣断壁开展清理,实现村庄建筑整齐整洁。
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的杂物,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对未审批的乱搭乱建要予以拆除,彻底消除村庄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提升村容村貌。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方案》明确,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努力实现“八有八无”标准,即“有文明村规民约,有公共环境保洁机制,有‘门前三包’制度,有清洁指挥长,有垃圾收运体系,有绿化美化,有路灯,有工作台账;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流、无暴露养殖粪污及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黑臭水体、无乱搭乱建、无水体漂浮物、无残垣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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