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昆)1月30日上午10时,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17年至1年。
该组织在2008年至2018年通过非法采沙卖沙、放贷、承揽工程,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伤害他人,欺压群众、打压同行、强索他人财物,长期把持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职务,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临潼北田地区和建筑工程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本案的审判,彻底摧毁了长期盘踞在临潼渭北地区的以王某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力地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伸张了公平正义,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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