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广安路以北、金茂十路以东,净用地面积9.194亩,地上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地上建筑物所占净用地比例≤3%,地下建筑面积11235平方米(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该宗地下空间使用权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不得分割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公共停车场整体转让优先回购权。有意受让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9年2月22日10时前(节假日除外),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如果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海超老建伟
联系电话:8350501186786992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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