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惩治态势,昨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对贩卖毒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3起案件12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2016年4月10日,被告人马某某、黄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99.15克。结合二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未央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2017年4月30日,被告人王某甲与被告人付某某因挖沙、修路产生矛盾,被告人王某甲遂纠集被告人韩某某、江某某、姬某某等人,被告人付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乙、陈某某、邓某某、武某某等人,双方持砍刀、洋镐把等在未央区某村一沙坑发生打斗,造成王某乙轻伤,车辆损毁达2.98万余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央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以上9名被告人3年又8个月至1年又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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