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刘珺)为改善西安全市空气质量,让市民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2018年,12月29日,西安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
根据方案,西安市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强化源头管控,2019年,完成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继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认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西安市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明显提高,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0%以内。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替代工作。逐年压减定点民用清洁煤经营场所,2019年,全市“禁燃区”内原则上不再保留定点清洁煤经营场所,“禁燃区”外根据需要合理布局清洁煤配送网点。
西安市将继续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到2020年,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其中2018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30%,2019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50%。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率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将实施区域降尘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并每月公布排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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