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曌琼)12月29日,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西安高新区下属国有企业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控股)“80后”董事长“90后”董事调查问责情况。
据介绍,高新控股是西安高新区为推进“二次创业”,统一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管理而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相关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等业务。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由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实际管理。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区财政局工作的时任副局长王进杰为规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在下属企业兼职有关规定,拟定高新区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员工李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选,聘用制员工朱玥、赵雪莹为董事人选,并对外发布了董事会任命决议。同时,李甜与王进杰又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王进杰全权负责高新控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此后,高新区财政局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职务。李甜、朱玥、赵雪莹等3人与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在所兼职单位也均没有领取薪酬。据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西安市联合调查组调查显示,李甜等3人直系亲属均为普通干部职工,无特殊家庭背景;3人入职以来工资待遇一直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和聘用制员工同职级待遇,任高新控股“高管”前后薪酬待遇无变化。调查未发现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李甜等3人入职和任职过程中有说情、打招呼情况和腐败问题。
西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高新区财政局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清理兼职的有关决定,用非在编员工挂名公司“高管”,搞变相兼职,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于管理,对财政局擅自变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致使违规任用国企高管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目前,西安市已对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2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免职,对3名挂名“高管”按程序免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西安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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