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千亿国企年轻高管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出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卷入舆论漩涡的西安高新控股公司董事长李甜等3人,与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包括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原局长王进杰在内的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问责,王进杰被免职;西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西安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西安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报称,西安高新区财政局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清理兼职的有关决定,用非在编员工挂名公司“高管”,搞变相兼职,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于管理,在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实际空缺一年零八个月的情况下,未督促进行变更,对财政局擅自变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违反了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致使违规任用国企高管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此外,澎湃新闻还从上述发布会上获悉,从11月9日起,西安市国资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行动,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完善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重点,完善了932户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规避相关规定,7名高管为挂名
11月初,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80后”董事长“90后”董事一事引发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
舆情发生后,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西安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西安成立了由西安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纪委派出高新区纪工委等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
在12月29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此事件调查过程及处理结果。
据该负责人介绍,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控股)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11.3亿元。其中,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出资70%,高新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出资30%。该公司主要负责高新区相关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等业务,统一管理园区开发建设资金。公司成立以来,由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实际管理。
经查,2016年12月,时任高新区财政局局长兼高新控股董事长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其财政局局长、高新控股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但高新控股一直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2017年7月,按照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开始对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清理。
2017年11月,高新区财政局对高新控股不符合兼职条件的5名正式在编人员兼职董事进行了清理变更,改由财政局5名劳务派遣制和聘用制员工兼任,但对此前已经从高新区管委会辞职的2名人员未做变更。2018年7月,高新控股又有1名董事离职,此时高新控股实际空缺董事3名。
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区财政局工作的副局长王进杰(2018年10月任财政局局长)提出补充高新控股董事人选方案,拟从财政局非在编员工中选择3人,补充空缺的3个董事职位。
经梳理,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员工李甜,聘用制员工朱玥、赵雪莹3人为非正式在编人员,可以规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在下属企业兼职有关规定。
同时,李甜相对年龄较大、工龄长、业务熟,又兼任着高新控股会计,故拟定李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选,朱玥、赵雪莹为董事人选。同时,李甜与王进杰又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王进杰全权负责高新控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代表该公司签署一切文件。
此后,高新区财政局还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职务。李甜、朱玥、赵雪莹等3人与高新控股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在所兼职单位也均没有领取薪酬。
未发现说情、打招呼及腐败问题
联合调查组调查显示,李甜等3人直系亲属均为普通干部职工,未发现特殊家庭背景,并非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3人入职以来工资待遇一直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和聘用制员工同职级待遇,任高新控股“高管”前后薪酬待遇无变化。
李甜作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其被派遣至高新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符合有关程序。朱玥、赵雪莹2人是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从该局此前公开招聘时收集的应聘人员简历中筛选简历,经过面试后聘用。
经调查,未发现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李甜等3人入职和任职过程中有说情、打招呼情况和腐败问题。
此前的11月5日,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曾发通报称,李甜月工资4351元,朱玥月工资3600元,赵雪莹月工资4200元。
在12月29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前述西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还通报了对此次事件的定性及处理情况。
其中,西安高新区财政局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清理兼职的有关决定,用非在编员工挂名公司“高管”,搞变相兼职,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于管理,在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实际空缺一年零八个月的情况下,未督促进行变更,对财政局擅自变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违反了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致使违规任用国企高管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西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已对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1名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免职,对3名挂名“高管”按程序免职;责令西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西安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西安全市开展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
澎湃新闻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高新控股舆情事件发生后,西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汲取教训。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摸清底数、逐一排查、找准症结、彻查彻改。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对类似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据高新控股12月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2018年度第34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决定免去李甜、赵雪莹、朱玥董事职务;2.决定免去李甜董事长职务;3.选举党发龙为公司新董事,选举并任命党发龙为公司董事长;4.决定党发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随后,西安高新控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 2018年12月3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1名董事请假。出席会议的 4 名董事经过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1.决定免去李甜公司总经理职务;2.决定在新聘总经理任职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党发龙代为履行相关职责;3.本着对公司管理运营更为审慎的原则,将上述第二条决议内容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确定。
上述公告显示,该公司股东会已于2018年12月4日同意董事会上述第二条决议内容。此外,公司计划近期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公司总经理。
该公司新任董事长党发龙生于1971年2月,为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助理研究员。历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西安高新区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高新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澎湃新闻从前述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高新控股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均已调整更换到位,信息变更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了处理。
此外,澎湃新闻还获悉,从11月9日起,西安市国资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中,完善了932户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企业实现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化、监督常态化、推进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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