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见财起意偷部手机,换来的是上法庭、进监狱。男子张某这“致富捷径”走得可算相当“亏”。
今年9月2日8时许,张某打了一辆摩的,说好价钱,先到西安市高新区的两个菜市场转了转。上午11时许,张某坐着摩的到雁塔区某村口下车,叫司机等着,随后走到该村主街道的一家便民蔬菜店门前。在这里,张某看到一名妇女推着的婴儿车里放了部vivo手机,便趁无人发现,将手机偷走。后欲乘坐原摩的逃走时,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偷手机系临时起意,摩的司机并不知情。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市民出门在外时,最好不让财物脱离自己的视线。同时需时刻留意故意靠近的陌生人。发现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
新闻推荐
阳光讯(记者严文辉李梦君通讯员高珊珊)12月17日上午,西安市长安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对一名因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还款...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