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姚义芬)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据悉,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鄠邑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查,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当上“村民代表”,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郑某娃、郑某录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不断寻找作案对象,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2017年,被告人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先后三次以村小组土地被占用或损坏为由,纠集不明真相群众闹事、挖断道路、阻挡施工、拉断电闸等,向在当地修建道路、涝河大桥等项目的建设工程公司敲诈勒索,索要人民币共计34000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与辩护人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各被告人作了陈述。合议庭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获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将依法确定各被告人刑罚。合议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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