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苗巧颖)再有几天,市政供暖就开始了,可西安公馆的业主们还在为谁来收暖气费头疼。
业主:去物业办交暖气费遭拒
秦女士家住朱雀大街北段的西安公馆小区。这个于2017年5月交付的小区,到今年冬天,入住的人家终于超过一半,符合供暖条件了。
11月初,秦女士就看到了楼下物业张贴的供暖试水通知,称将在11月6日、7日对小区住户进行暖气循环试水调试并进行管道清洗工作。秦女士说,因为是第一个采暖季,大家交钱都显得很积极,没事儿就打电话问物业办,何时收供暖费,当时物业人员答复,准备好了会出通知。谁知,11月9日,有人去物业办交暖气费时竟被拒收。“人家好些物业办都是着急收不上来暖气费,我们主动去交却不收。你说这事儿怪不怪?”秦女士询问物业,被告知因为没有开发商的委托,物业无法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合同。
物业:供热合同未签 无法收费
昨日,该小区物业办经理介绍说,早在10月21日,在小区商品房业主代表的委托下,物业就对小区今年用热需求情况进行了统计,需求供热户数达338户,占商品房总户数(492户)的68.70%,符合《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要求,同时将供热需求告知陕西帮建置业有限公司,也就是开发小区的地产公司。
该负责人说,随后他们与西安市热力公司以及城区热力分公司接洽,被告知对于新建小区的供暖,签订供热合同需开发小区的地产公司出具委托书,以书面的形式委托签订才可以。如果没有签合同的物业公司收取了采暖费要支付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也无法接收。随后,物业公司多次敦促地产公司尽快递交供热申请,并委托物业公司签订供热合同,但一直没有结果。
开发商:物业马上要撤场
而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物业公司马上要撤场(离开),地产公司向业主表达愿意代收供暖费,但业主不信任地产公司,所以停滞不前。
华商报记者从该小区所属长安路街办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虽然该物业与业主们签订的服务合同2020年到期,但依据物业相关条例,只要满足特定条件,物业可以申请提前撤场。该物业早在今年6月就向街办提交了撤场申请,原因是亏损严重。该物业计划于12月26日离场,提前6个月打申请,就是留时间给下一个进场的物业公司做准备。
街办:协调后三方仍无法达成一致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给业主们按时供上暖气,11月9日,由街办出面主持协调会议,给出三个解决办法:一是由供热公司经营到户,不经过任何人的手,但热力公司说人手不够否定了;二是由地产公司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合同,由地产公司收取业主们的取暖费,但业主不同意,除了不信任地产公司还认为物业应负责;第三个办法就是由地产公司写委托协议,委托物业代收代交取暖费,但地产公司考虑到物业马上要撤场的原因,也不愿意让其代收代交。
“该小区的供暖情况我们已向碑林区政府汇报。”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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