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公告,本月12日将举行西安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听证会上将重新核定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行相关调整,从6月10日起,国家对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此外,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还要求: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从紧安排调价幅度。
据了解,西安市冬季高峰期天然气用气量较大,存在一定量的用气缺口,增强燃气企业保供能力,维护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成为当务之急。
因此,根据国家及省上文件要求,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综合中省调价因素,西安市需要疏导上游门站价格增幅0.056元/m3;二是重新核定城市配气价格。各地市要按《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重新核定配气价格,降低价格水平;三是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按照中省要求,要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特别是北方地区应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利用价格杠杆削峰填谷,鼓励引导供气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据了解,11月12日西安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上,以上相关内容也将作为听证要点进行听证。
据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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