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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直击 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需齐抓共管

来源:陕西日报 2018-11-07 06:44   https://www.yybnet.net/

10月9日,在西安市西华门十字行人、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学习站,交警刘寅(中)正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本报记者安涛摄

本报记者吕贵民

近年来,电动车因价格实惠、使用便捷,受到许多人的青睐。与此同时,人们驾驶电动车出现的交通违法现象屡见不鲜,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电动车交通违法时有发生

据记者调查,西安市使用电动车的人群集中在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和上班一族中,年龄以30岁至45岁为主。西安市20%以上的家庭拥有电动车。

电动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出行需求,但与此同时也对城市道路交通造成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频频发生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碑林大队获悉:在该大队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电动车违法引起的交通事故占到80%以上。

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湖大队西华门十字行人、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学习站,交警刘寅告诉记者:“我们这个站设立一年多以来,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件。”记者在西华门十字观察发现,尽管有交警专门拦截违法电动车,但还是不时有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甚至驶入机动车道的情况发生。

西安交警莲湖大队教导员杨阳告诉记者:“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随意调头和拐弯、驶入机动车道、边骑车边接听电话等。电动车最常用于快递、外卖、跑腿等行业,还有部分电动车被用于非法营运,电动车驾驶人常常会为了赶时间,抢道、逆行、闯红灯,他们似乎觉得这很正常。”

因电动车交通违法成本较小、查扣难度较大,许多电动车驾驶人心存侥幸,忽视了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危险性。据了解,西安交警多次部署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但收效甚微。仅今年1月至9月,西安交警共查扣两轮电动车55748辆,三轮电动车10962辆,行政拘留2488人。

电动车交通违法原因何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管理部门监管难度大、市场上电动车超标问题严重、电动车无牌无照没有纳入交警牌照管理范围,是造成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

非法营运的电动车经常盘踞在车站、商圈、医院、十字路口等人流量密集场所,往往持续营运到深夜。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多拉客、多赚钱,无视交通法规,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对乘坐者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我国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像机动车驾驶人那样必须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电动车驾驶人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和严格考试就能骑车上路。电动车驾驶人往往欠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对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缺少深刻认识。

目前,陕西省没有出台对电动车行驶及管理的执法条例与标准,电动车没有进行登记上牌,交警部门在遇到电动车违法行驶时,只能处罚20元至50元,难以起到震慑效果。

电动车超标问题主要是车速超标和车重超标。目前,西安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普遍存在超标现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出15公里,但实际上,大部分电动车行驶时速一般都达到40公里。我国电动车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车整车质量不得超出40千克,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厂家所生产的电动车质量往往超过这个标准,而电动车的制动装置却是按照最低时速标准生产的,加上电动车惯性增加,导致刹车困难,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据记者调查,在西安市内销售和行驶的电动车品牌杂乱,质量良莠不齐,多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因为我国对于电动车采取的是非许可证管理制度,电动车生产厂家只要在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就可以进行生产,而且电动车的生产是按照行业内部制定的标准进行,只需在质监部门备案,社会上的检测机构不会提供专门的电动车检测业务,所以质监部门也难以判定电动车生产是否满足相应的生产标准,因而电动车不能在交警部门进行上牌登记,不能纳入牌照管理范围,给交警执法带来了难度。

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

需齐抓共管

电动车交通违法时有发生给城市交通安全埋下了诸多隐患,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迫在眉睫。

如何有效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红娟说:“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并完善电动车管理法律条例,按照我国电动车使用情况,尽快制定出完善的行业标准。地方立法也势在必行,要出台行之有效的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配套规定,让交警部门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杨红娟认为,对于电动车最高行驶速度要作出硬性规定,所有电动车都必须有牌照方可上路。国家要加强对电动车的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并规范生产、流通、营销秩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机制,从生产源头上解决电动车不合格问题。电动车必须经过省级相关部门评审后才能进行生产、销售。对于超标电动车不得发放牌照,并给予严厉惩处,使得厂家不敢生产超标电动车,从而保证电动车生产安全可靠。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警官刘莹剑说:“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要加大整治与打击力度,使电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危害性严重的违法行为,必要时还需采取更强硬的处罚手段,真正起到教育、警示、震慑效果。”

刘莹剑认为,西安市电动车数量多、分布广,电动车管理要常抓不懈,形成严管氛围。交警部门要在增加电子抓拍设备、人脸识别系统的同时,将违法行为纳入个人诚信系统进行管理;要加强对外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要完善相关管理措施,规范电动车使用行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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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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