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新建祁杰记者张彦刚)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碑林区11月1日在全市率先设立近百名社区监察员,将对社区管辖范围内每一名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监督。
作为西安市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工作试点区县之一,碑林区向8个街道派出监察组,履行监督、调查等职能,全区监察对象较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前增加2068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结合全区街道和社区工作内容和性质,碑林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设立社区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区98个社区每一个社区设立一名社区监察员,打通监察监督工作“最后一米”。
“如果我当上了社区监察员,我将认真学习《监察法》《监督执纪规则》等法律法规,当好基层工作的监督员、廉政文化的宣传员、问题线索的情报员,遵纪守法的示范员,为居民群众当好监察监督的新探头、雪亮眼!”昨日,在碑林区召开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测绘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李英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社区监察员主要有三大职责:对社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协助街道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完成街道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监察员由社区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兼任,由所在街道监察组任命,任期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一致,随着任命,李英也将有了一项新职务——文艺路街道测绘路社区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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