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乔娜实习生李佳欣)为方便参保群众办事,即日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精简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流程。
此次精简认定流程涉及慢性病复审认定申报程序和慢性病种申报资料两方面,对12种慢性病种实行两年一次复审。
简化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在内的12种慢性病种实行两年一次复审。
对于规定包含的12种以外的其他病种,参保慢性病患者不再需要每两年申报复审,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管理。
在复审资料方面,12种病种以外的慢性病种无需申报,规定包含的12种慢性病种,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收集慢性病患者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在集中复审期间(每年7、8、9月)报送至单位参保地所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
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医疗同样简化了复审次数及复审资料,复审资料报送单位为参保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慢性病患者,只需对规定包含的慢性病种实行两年一次复审,具体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资料报送至市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
此外,西安市还针对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6种门诊特殊病种简化了所需提供的资料。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提供申请资料时,如无住院病历,在申请相对应的慢性病时只需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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