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到手,可是车辆合格证却被4S店抵押给银行,没过多久4S店倒闭了,新车无法挂牌上路。10月27日上午,未央区人民法院举行车辆合格证集中发还仪式,为苦等了三个多月的77位车主发还车辆合格证。
汽车无法挂牌上路车主焦急万分
2018年7月初,市民何先生在朱宏路的赛豪长安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长安牌SUV汽车,销售人员称车辆合格证两周内就给他。“我当时没有留意这个问题,没想到留下了后患。”何先生说,这家4S店看起来规模不小,前面是销售展厅,后面还有维修保养车间,正是看中了店家的实力,他才放心购买。没想到两周之后,他打电话到店里才知道,原来4S店突然关门了。车主们没有车辆合格证,无法登记挂牌,只能让车闲置在家。“花了十几万元买的车,压根不敢开出去,我们咋能不恼火?”何先生说。
2018年9月,未央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常某等40人诉被告陕西赛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豪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以及原告夏某等37人诉被告赛豪公司、长安汽车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返还原物纠纷共77案。
这些车主都是2018年6月、7月在被告公司购买了长安牌汽车。车主们在付完购车款后,被告公司为车主们办理了临时车牌,交付了车辆,但却没给车辆合格证,导致车主们所购买的车辆无法挂牌上路行驶。经了解,这些车主中不仅有西安本地人,还有来自咸阳、安康、宝鸡、内蒙古等地的购车者。临时牌照到期后,车辆只能闲置起来。4S店在一夜之间关门停业之后,77名车主选择依法维权。他们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车辆合格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院判决银行向车主返还合格证
未央区法院在收到该批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车主们心情急切,立即安排部署由立案庭郭丽华法官带领速裁团队办理此案。经审理查明,赛豪公司与长安汽车公司及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融资协议,将卖出的车辆合格证抵押给两家银行。法院认为,原告车主与被告公司之间的汽车销售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原告依约支付合同价款,从被告公司接收了车辆,销售合同已实际履行,而车辆合格证作为车辆随车单证之一,应随车交付原告。原告依物权行使物上追及权应限于合格证占有人。被告两家银行的代理人辩称,银行依三方协议约定合法占有车辆合格证,三方协议按照其合同内容来看应属于担保法律范畴,但其约定的占有方式不属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类型。车辆合格证不属于可质押的权利,且该担保方式未经公示程序,不能产生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原告在购车时并不知晓三方协议的存在,已尽到一般消费者应尽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属于善意第三人,原告基于物权行使从物返还请求权,理由正当充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0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两家银行在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原告返还车辆合格证。为了尽早让车主们取得合格证,法官不断向银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沟通,银行最终提供了合格证所在监管公司的联系方式。10月25日,在得到联系方式后,法官当即前往监管公司,将77份合格证全部取回,并通知77名车主在周六早晨前往法院统一领取。
10月27日一早,车主们就来到法院门外排起队来。让法官感到意外的是,77位车主来领取合格证时,每人手拿一面锦旗,全部送给了为他们争分夺秒取回合格证的郭丽华法官。在凭购车手续领回合格证之后,车主苏先生兴奋地说:“终于可以放心开车了,下周一我就去办牌照。”
记者高雅见习记者姚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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