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雅见习记者姚义芬)男子通过手机软件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相约见面后言语不和,谁知在争执过程中,男子抢了女网友的手机跑掉。10月25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发生在网友之间的抢夺案。
1987年出生的陈某拥有大专文化程度,被捕前并无职业。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8年7月20日晚8时,陈某与被害人李女士在西关正街一家酒店门前发生争执。其间,陈某趁李某没注意,将她挂在胸前的手机抢走,逃离现场。次日,李女士联系陈某,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莲湖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573元,破案后已发还被害人。10月25日上午,莲湖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起抢夺案。在庭审现场,陈某表示,他和李女士是通过手机软件认识的网友,案发当日,两人见面后,就是否去酒店开房的问题,发生了言语争执。
在庭审中,陈某承认他抢夺了李女士的手机。最终,法庭以抢夺罪一审判处陈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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