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查扣 驾驶人一律按上限处罚
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相符的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
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
非法营运的,一律查扣;
营运驾驶人,一律按上限处罚2000元;
无照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15日;
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机动车违法处理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 摄影 黄利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从昨日至11月底,西安市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活动将严管重罚各项违法行为。昨日,西安交警出动警力800余人次,查扣违法两三轮及四轮电动车300余辆。
据了解,为大力提升西安市交通环境,西安交警部门在前期“车让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人守规”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十字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电动车违规带人等交通乱象,结合《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即日起至11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将以宣传警示、执法教育两种手段同步展开,举措之严厉前所未有,力争通过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养。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将秉承“严管重罚”的原则,以“四个一律”为工作标准全面展开: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三轮车一律查扣;对发现的营运驾驶人一律按上限(2000元)处罚;对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相符的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涉及无照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15日);对暂扣的两、三轮车逐一核对,经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
此外,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一律罚没上交。对两三轮电动车包括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灯越线、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走高架桥、走下穿式隧道的,将现场处罚50元。
同时,西安交警将坚持“车让人,人守规”综合治理,对行人闯灯越线将罚款20到50元,并组织参加教育学习。对在工作中暴力阻挠、辱骂、侮辱执勤民警者,将以涉嫌妨碍公务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另外,交警部门将积极联系工商质监,从生产源头、售卖环节、使用监督,努力推出长效机制,推进顶层设计,对销售违规电动车的经销商和门店,采取教育、警告、停业、查封、吊销等措施,杜绝违规、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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