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读者来电:后村小区是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户的安置房大部分出租了,现在更换了新物业,要对租户收3倍的水电费,不知这个标准是否合理?
10月15日华商报向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发函咨询。
10月22日收到回函:该小区是后村城中村改造小区。7月15日,后村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办公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的收费标准加收200%,并且在物业收费处进行了公示宣传,电费(含公摊)每度0.6元。
雁塔区物价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对违规收取3倍的电梯费、垃圾费按标准收取,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业主。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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