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德合 实习记者 张仕杰)房管局的网签备案信息早已在自己名下,同时期买房的业主也都已装修入住,可自己的购房手续却迟迟未能完善,拿不到钥匙,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自己曾是维权业主代表?
开发商要求变更合同引发维权
2016年4月,李先生在位于灞桥区纺织城正街的臻园阳光小区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单价5100多元,总价62万多。
李先生介绍,当初曾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首付款19万余元。随后开发商曾要求业主重新签一份协议,写明在建房产被抵押给某某银行,“这样的话如果开发商与银行之间有经济纠纷,我们不是成了冤大头?”李先生说,除了抵押问题外,业主的按揭款也转到了该银行办理,又加上之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他就和另外3名业主作为业主维权代表展开了一系列的维权活动。李先生说,绝大多数业主于2017年春相继收了房子,但其他三位业主维权代表放弃了买房退了钱。
网签备案已通过 已是小区“业主”
“贷款银行换了我知道,但我没有收到过开发商的通知让我去办按揭手续,也没像那三个业主代表一样接到开发商的退房交涉信息,当我知道时,就只剩下了我自己的了。”李先生介绍,他曾找到开发商询问此事,但得到售楼部的回复是,因为他曾带人维权,又曾得罪开发商负责人,“上头有交代,你的事不予办理”。
“实际上,他们很可能是因为房价涨了想逼我退房。”李先生分析说。而令李先生尴尬的是,他虽迟迟拿不到房子钥匙,但最初的购买网签手续均正常进行,故而房管局网签备案信息显示,李先生已是该小区的购房者。
开发商称房子已涨价难协调
昨日下午,当事小区开发商的一名陈姓副总表示,他并不清楚李先生的事情,但称可以由下属了解清楚后协调解决。
随后,李先生见到了售楼部负责销售工作的沈姓副总,他说:“要是没涨价前,有矛盾了当面道个歉,我还可以帮你协调。但当初你60多万买的,现在100多万,涨了这么多,你说怎么协调。”沈姓副总同时表示,李先生的事情不是他和陈副总这个层面所能解决的,需要登记后向上级汇报,商讨解决办法。
交涉无果后,李先生表示,他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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