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惠凡 张婷婷)为全面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规范有效地实施,近日,由未央区检察院牵头,联合未央区关工委、未央区法院、公安未央分局、公安经开分局、森林分局、地铁分局、交警未央大队、交警经开大队,共同签署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庆林主持,各会签单位主管领导、法治科负责人及27名新选任的合适成年人参加。
文件签署后,出席会议的相关领导向合适成年人颁发了工作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合适成年人代表进行了现场发言。未央区检察院公诉部现场对27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了培训,重点阐述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历史沿革,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注意事项及工作开展等情况。
未央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未央检查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未央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新闻推荐
携程发布国庆旅游预测报告 西安荣登十大国内热门旅游目的地城市榜首
国庆期间,汉城湖景区别致的油纸伞成为一道风景。记者王健实习生刘天舒摄继中秋假期西安位居“最受游客欢迎的十大...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