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 通讯员 石萌 文/图)9月11日上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在陕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牛某因身患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鄠邑区法院法官与检察官及指派的辩护律师一起奔赴医院,用医院的桌椅组成了临时的简易法庭。
牛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因村民选举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砍伤,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该案发生后,牛某十分后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牛某身患重病,在陕西省中医药附属大学医院治疗,牛某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为避免被告人来回奔波影响身体恢复,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奔赴医院,就地开庭。开庭前,经与被告人牛某及医院主治医师联系,询问牛某的身体状况,征得牛某及主治医师同意后,法官制订了详尽的庭审方案和安保方案。为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和休息,院方大力配合,主动提供医生值班室供开庭使用。
庭审中,被告人牛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进医院”是鄠邑区法院多年来践行司法为民的举措之一。鄠邑区法院在依法审判、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让诉讼参与者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人文关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为争创平安鼎、构建平安和谐新鄠邑做出了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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