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鄠邑区小伙张某提亲时给了女孩父母6万元彩礼,虽然按农村风俗办了婚礼,但面对登记结婚的要求,女孩却始终拒绝,并不辞而别与他人登记结婚。
2016年10月,张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王某,经一段时间接触,二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张某前往王某家提亲,向王某父母给付了6万元彩礼,并为王某购买“三金”及衣物等,花费8000元。同年农历腊月,二人按照农村风俗在张某家举行了婚礼。婚礼过后,张某多次提出要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7年7月,王某以两人不合适为由不辞而别,并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张某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彩礼,双方多次沟通,均无结果。无奈的张某向鄠邑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返还彩礼及“三金”等共计6.8万元。
近日,经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约定时间内,向张某返还彩礼4.5万元,若逾期不返还,则按照6万元向张某返还彩礼款。
(原标题:准新娘跟别人结婚了,法院帮他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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