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玲)8月30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和《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论证修改。
两部法规的修订草案已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布,广大市民也可通过关注“西安人大”公众号了解法规文本。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话:86782163、86782109(传真);邮箱:fgc029@163.com;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收(邮编:7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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