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见习记者郭沛然)昨日,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全省127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办理受理点。9月1日起,在陕西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享受乘坐国内航班和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经研究,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设立127个受理点,其中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方便港澳台居民就近办理,其中,西安市19个受理点,包括各区县分局户政大厅及户籍室。
据悉,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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