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手机还保留着转账信息
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本组图片由华商报记者 陈团结 摄
“分期支付房租”套路
租客通过中介看中房子 支付1000元定金看合同
中介称用微信公号按月收租 让租客办网络按揭贷款
以租客信息办11个月贷款 贷款公司放款12650元给中介
租客按月还1150元贷款 中介定期支付房租给房东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去租房,竟然在中介的操作下,背负了1万多元钱的贷款。
交1000元定金才能看合同
张先生是渭南人,今年32岁,此前在外地工作,最近回到西安,想要租房安顿下来。
7月31日,张先生从一家房产中介App看到了雁塔区鱼斗路有套单间要出租,月租金1150元,于是联系了房屋中介——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当天下午看了房后比较满意,就询问租房合同,“这时,中介说要先支付1000元定金才能看合同,定金在正式签租房合同时会转化为押金。”张先生通过微信将1000元转给中介后,看到了租房合同。
让租客录制同意贷款视频
中介告诉张先生,房租会通过“会选go”微信公众号按月收取,“会选go”分期服务实则是“惠人贷”互联网理财平台,全称是北京慧美惠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中的链接注册账号后,在每个月的17日进入该公众号的“还款服务”—“我要还款”自行缴纳房租即可。“我就是图交房租方便,且考虑到交定金后不退,于是就答应了。”张先生说,中介让他录视频表示同意,他也录了。
7月31日,张先生录完视频后,缴纳了租房押金、管理费和第一个月的租金,签订了租房合同。
8月14日,张先生收到惠人贷的还款信息:8月17日为还款日,应还款本息1150元。张先生登录“会选go”查看,发现自己有12650元的贷款,每月需还本息1150元。
“我是交房租,怎么变成了还贷款?那我贷的1万多元又去了哪里?”张先生算了笔账,虽然贷款数额与他剩余11个月的房租相同,但是月付房租,怎么就变成了月还贷款?8月21日,张先生前往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询问情况,高新区域经理回应:不住就算违约,需赔偿200%的违约金。
1万多的房租已经贷出来了
22日上午,张先生再次来到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域经理说,他们公司每年有3000多名租客,均按照月租以分期还贷款的形式支付,张先生录视频就代表其知晓这个情况。
这名负责人称,他们公司与北京慧美惠科技有限公司有合作,并且全国18家分公司都按照这种形式让租客支付租金,“张先生的1万多元确实已经贷出来了,钱在我们总部放着。他每月还贷款,我们就会定期支付房租。”
这名负责人提供的视频显示,张先生按照惠人贷的电话语音提示,将个人信息以及拟租房子的详细信息都告知对方,并在“是否是本人同意并申请贷款”回复“是”,对“逾期还款会影响个人的央行征信记录”也默认同意。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文上,张先生选择的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由租金分期贷服务战略合作商“北京慧美惠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合同后附的“月付通知书”中以流程图的方式用小字标有“分期贷款”等字样。
>>工商所介入调查
视频不能作为贷款依据
2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西安市高新路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称,中介公司录制的张先生同意贷款视频只能作为参考线索,无法代替书面文件作为贷款依据。其他细节还需深入调查。
>>律师观点
贷款付房租是变相融资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房屋中介公司误导租客通过贷款的方式支付租金,算是一种变相融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人数众多,可能涉嫌犯罪。
高瑾还说,房屋中介公司所谓的“分期支付房租”其实是一种套路,中介公司在获取租客和房东的信任后,最终从网贷公司获取高额贷款,并将贷款的义务通过与租客签订的合同转嫁给租客,“提醒租客在租房的过程中切忌心急,要注意合同的每个细节,不要掉入租房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调查
公司名称到底是啥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营业执照上显示“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和公章上的名字却为“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高新区域负责人表示,因为“美丽屋”在北京已经注册,所以在西安无法注册。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加盟店,不是直营店。
公司是如何盈利的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低价与业主签订最少五年的长期合同,再租给租客,通过差价赚钱。虽然贷款没有额外加利息,但是公司从营业以来每天都在盈利。全国18家美丽屋分店都是这个模式,租客贷款的钱放在公司,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现金流不会断掉。跟业主签订合同的钱用的是公司创办人融资的三千万美金,通过租客贷款的这些钱在账户上没有动过。
租客担心公司跑路
张先生最担心的是,中介用他的信息贷了款,如果中介跑路了,这贷款岂不是要让他来还?
23日下午7时,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不会发生跑路的情况。如果客户不住了要求退款,就会按照合同来办理违约。他再次强调,这些情况在跟客户签订租房合同时就说好的。
曾被房管局曝光过
7月13日,华商报曾报道过西安市房管局对二十多家违规中介公司进行曝光,令其不能再开展房产经纪业务,包括“西安美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负责人回应,他们不是中介而是租赁,房地产中介或者经纪公司无论是买卖房屋或是租房,都必须到房管局备案,还需要经纪人资格证书,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为什么之前以中介的身份被房管局通报?他解释,因为之前公司在工商所注册时有“中介服务”这项内容,一个多月前已经申请取消了。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实习记者 尤洁 实习生 宋昕航 摄影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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