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以大学区建设为抓手,年内组建25个“名校+”教育联合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8月23日,华商报记者从全市教育系统“名校+”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会获悉,今年西安市将新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66所“名校”、81所“+校”通过四种管理模式“结对子”。
计划到2021年全市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
23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名校+”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名校+”工程在西安市取得新进展、见到新成效,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会上,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瑞宣读了《“名校+”工程行动计划(2018-2021年)》和《2018年“名校+”教育联合体名单》,确定了“名校+”工程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市共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其中2018年60个,2019年25个,2020年25个,2021年30个。
在广泛征求各区县、开发区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共新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66个,涉及学校147所(“名校”66所,“+校”81所),“名校”中涉及中学28个,小学33个,学前教育5个。
联合体代表现场签协议
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组建任务
会上,“名校+”教育联合体代表现场签署了《“名校+”结对提升协议》或《“名校+”委托管理协议》,西安市教育局向西工大附中等50所“名校”和“+校”代表集体授牌,新城区教育局局长王纲、碑林区教育局局长何文以及西安铁一中学等8所学校校长代表先后就实施好“名校+”工程作了表态发言。
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姜建春表示,各区县和开发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尽快制定推进“名校+”改革的详细“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科学确定“名校+”的管理模式和结对方式,善于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西安已有的成熟做法,大胆探索改革路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保障任务落实。要找准精准发力的关键环节,紧密聚焦“名校”的责任担当、“+校”的信心提振、“名师+”的落实、“+校”课堂教学的提升以及广大师生家长的感受评价等“五个关键点”,不断夯实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六个统筹”,着力推动“名校”和“+校”管理水平同推进、教师队伍同发展、学生成长同进步、教育质量同提高。
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好“名校+”各项组建任务,确保“名校”与“+校”之间管理团队、师资交流、教学备课安排到位。另外,西安市将综合考核“名校+”工作成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解读
“名校”“+校”联合发展
怎样缩小办学差距
据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瑞介绍,实施“名校+”工程,需要运用“四种管理模式”,做到“六个统筹”(统筹组建“名校+”、统筹改善办学条件、统筹配备管理团队、统筹配置教师队伍、统筹开展教育教学、统筹施行质量监测),培育更多“名校”,提升更多普通学校,不断缩小市域内城乡、区县和校际间办学差距,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由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师资雄厚、质量一流的学校作为“名校”,将发展潜力、提升空间大的学校或新建学校作为“+校”,组建一批“名校+”教育联合体(以下简称“名校+”),形成“名校”引领“+校”快速发展的教育新格局。
■怎么结对子?
公办民办任意组合
还可跨行政区
“名校+”组建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规划,负责遴选“名校”、确定“+校”,经市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命名、更名、授权挂牌等方式,分期分批结对组建“名校+”。
结对方式可以是办学性质相同或不同办学性质的学校,按中小幼对应办学层次结对,即“公办+公办”“公办+民办”“民办+公办”“民办+民办”等4种方式。
可在大学区内、跨大学区、跨区县行政区域结对实施“名校+”(跨行政区域“名校+”由西安市教育局协调组建)。例如高新一中与4所学校组成一个“名校+”教育联合体,4所“+校”分别是高新第二初级中学、西安高新第二高级中学、阎良区西飞第一中学、高新一中沣东中学,有公办、有民办,还有跨行政区的学校。
■“名校”如何一体化管理?
可以“一长多校”
也可兼并融合
“名校+”的管理模式分为4种:
1.“一长多校”。任命“名校”校长兼任一所或多所“+校”校长,对“名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
2.委托管理。学校举办者通过与“名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聘任“名校”校长兼任“+校”校长,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现“名校”对“+校”的全面统一管理。
3.兼并融合。在同一性质同一学段“名校”兼并“+校”,在办学软硬件方面全面融合,实现同一个法人、校长及管理团队,实施统一校园使用、统一教师安排、统一招生编班、统一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考核。
4.结对提升。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辖区一所“名校”与相对薄弱公办“+校”签订结对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带动提升“+校”发展。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名校+”管理团队配备,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和专业水平。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
■师资力量如何调配?
“名校+”校长调配交流教师
比例不低于20%
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授权“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名校+”教师,由校长根据实际工作和学校发展需要,“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
建立同步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互派教师享受大学区教师交流补助政策。
■如何保证“同上一节课”?
构建“六同步”工作机制
建在线课堂资源共享
“名校+”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构建“六同步”工作机制,做到教学计划同步、课程安排同步、备课教研同步、教学进度同步、教育活动同步、教师培训同步。充分发挥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作用,加强“名校”与“+校”的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在线课堂,使“同上一节课”成为常态教学模式。以“融合、融通、融洽”为根本,教师在校际间开展课题研究、校本研修,合作开发校本课程。定期联合开展培训、讲座、教学观摩、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使“+校”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管理、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办学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校”硬件如何提升?
加强校舍建设
共享场馆、实验室及设施设备
市、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的投入,采取“集中投入、整体提升”的方式,切实加强“+校”的校舍建设、完善部室、更新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校”面貌整体改观。“名校+”统筹使用场馆、实验室及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
实施“名校+”工程,还需经费保障和制度保障。“名校+”所需经费统筹纳入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和学区长学校品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并给予倾斜支持,重点用于“名校+”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行政管理等。
■如何评判教学质量?
全程“捆绑”监测
同一考卷评判效果
对“名校”和“+校”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实现全程“捆绑”监测,按同一标准监测诊断,同一考卷评判效果,客观反映校际间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同发展、学生成长同进步、教育质量同提高、学校文化同繁荣。
■对交流教师如何奖励?
交流3年以上教师
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予以倾斜
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盘活教师编制,采取互补余缺的方式,适当增加“名校”教师编制和中、高级岗位比例。对交流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名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名校”校长给予一定倾斜。对“+校”办学质量提升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学校、个人给予表彰。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雷婧 采写 摄影 黄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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