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锦)为严格执行西安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统一部署,改善区域内环境质量,7月26日上午,西安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发出公告决定从8月1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据介绍,本次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落后淘汰产能的;非法占用土地的;不符合行业准入(规范)条件,属落后生产设备和落后生产工艺的;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属于清理取缔类“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凡属于以上范围内工业企业,于8月10日前自行清理拆除,达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取缔标准。凡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将自8月11日起,由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安监、工商、城管、公安、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本地产业布局规划,有合法土地手续,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按照提升改造类型限期整改。8月10日前,未进行提升改造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根据西安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计划,“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有色全属熔炼加工、塑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制造加工行业。
据悉,整治行动根据已摸排的“散乱污”企业清单,按照“关停取缔类”“限期搬迁类”“停产整治类”进行甄别,经联合执法检查并分类确认后,由经发局建立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辖区各部门、各园区办依据整治清单要求,按时间节点进度予以坚决执行,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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