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丹丹 记者 赵生杰
为确保如期完成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任务,鄠邑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鼓励知情人士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7月16日,鄠邑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举报被执行人韩某的财产信息后,迅速出动,几经周折将韩某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被执行人韩某所涉执行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8年1月29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韩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在被执行人查控系统对韩某的工商、土地、房产、车辆、银行等信息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韩某拒不到庭。鄠邑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韩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
同年7月16日下午1时许,鄠邑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举报信息,称看到韩某涉案车辆在鄠邑区某供电所停放。为防止涉案车辆再次消失,执行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法警赶到现场。经执行法官查询了解,韩某名下的车辆被案外人杨某占有并使用,杨某将车停放此地。为防止涉案车辆再次被转移,执行法官决定兵分两路,部分人员留在现场盯紧车辆,执行法官则带领其他人员寻找案外人杨某。
下午5时,执行法官找到案外人杨某并向他发出扣押车辆的强制执行裁定书,但杨某拒不配合,称自己同被执行人韩某有购车协议,只是尚未过户。执行法官多次向杨某释明法律关系,并告知杨某有权提出书面异议,案外人杨某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法官认为杨某涉嫌妨碍法院执行公务,口头传唤杨某,并将其带到法院接受调查。
调查期间,经法官反复向杨某释法说理,杨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将涉案车辆扣押。晚7时,执行法官再次奔赴涉案车辆停放地点,对涉案车辆进行搜查并制作谈话笔录,对搜查的物品进行交接,将车辆开往指定地点,并现场对涉案车辆张贴了封条,整个过程结束时已是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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