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实习生任秋)夜间乱用远光灯危害不小,可由于远光灯违法行为取证难,导致这种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戒和矫正。针对这一情况,近期,西安交警引入“远光灯视频算法分析终端系统”,可在夜间抓拍乱用远光灯行为,截至19日已抓拍135例。
据介绍,远光灯是汽车上重要的功能之一,与近光灯相比,光线平行射出,光线集中且亮度较大,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夜间驾驶员的视线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目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相当严重,错误的时间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切换灯光的不良影响驾驶员都明白,但仍然有人不顾他人感受执意使用远光灯行车,埋下了很多隐患,尤其在正面会车时,滥用远光灯可使对面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此外,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也会使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而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也会影响前车驾驶员状况。
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有效解决乱用远光灯这一违法行为,西安交警引入“远光灯视频算法分析终端系统”,通过新一代交通智能摄像机,实现对于车辆乱开远光灯的检测并且对开远光灯的行为进行抓拍,以此实现对乱开远光灯违法行为的治理。目前已在西安太白南路与科技路十字路口安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试点,自7月10日起至7月19日已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135例,同时LED屏及时曝光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辆13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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