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时,西安市将公布中考成绩及普高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点击“2018西安中考(网上报名、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进入“2018年中考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中考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查询成绩;考生随后在毕业学校(报考点)领取西安市统一打印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西安市城六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1日8:00至7月23日18:00,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4日8:00至7月26日18:00。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上述时段内同时填报。
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西安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具体时间将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填报志愿完成确认后
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志愿
填报志愿流程:1、考生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输入12位准考证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进入中招管理系统;2、阅读填报志愿说明;3、按照页面上的内容及要求,填写志愿信息;4、填写完毕,点“提交”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还可以再次修改;5、填写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等信息;6、确认已填写的志愿信息(须输入中考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使其生效,填报志愿完成,确认后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填报志愿需要注意:1、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每个考生都必须填报非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志愿,否则不能提交中考志愿。2、城六区若有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申请参加高职中专录取的考生,需写出申请并上报报名学校,由报名学校上报区招生考试机构,待城六区志愿填报结束后两日内,各区考试机构上报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名单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须在城六区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任意选报2所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招志愿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中任意选报3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考生还须在城六区所属的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任意选报2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这些规定要知道: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2、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意愿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3、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西安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
4、西安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5、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
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1、特长生录取。经西安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国际合作课程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国际合作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
3、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40分,“大学区”成员学校考生报考所在大学区内的高中学校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该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若定向招生学校在某初中学校定向生生源不足,则其剩余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录取。
5、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
第二批次: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相同。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提个醒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西安市教育局强调,所有学校不得私自招生,无学籍学生不得在学校占学位就读。严格学籍管理,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借读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需持经学籍所在地市、区县教育局同意出外借读的证明,方可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学校凭证明接收借读生。学校接收的借读生需经区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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