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西安是一座文明的城市,一直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杜绝驾驶员、乘车人员从车内向外乱扔杂物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
7月12日晚,就有一位市民杨某在黄雁村路段驾车过程中向窗外抛掷烟头被市民举报,这种行为不但不文明,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5款“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规定,西安交警对当事人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交通文明安全驾驶承诺书,保证此后再不做破坏西安形象的事。当事人杨某的认错态度诚恳,西安交警对杨某做警告处理。
在此西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车窗抛物”不仅不道德,不文明,还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如果向外扔烟头,可能引发火灾;如果抛出的物品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车窗抛物”产生的垃圾会污染环境。车窗抛物不仅是道德失范,更是不文明陋习。
西安交警呼吁:开车坐车不抛物,争做文明西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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