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通讯员陈慕杰)利用职务之便准备假合同,骗取投资人的钱据为己有。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彭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4年3月,荀先生经朋友介绍,联系某担保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项目是向有房产的借款人林某出借资金,借款人林某用名下房产进行抵押,由担保公司项目经理彭某进行办理并做保证人。因该项目回报率较高,荀先生就投资了90余万元,期限6个月。结果到期后,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荀先生便找到担保公司,结果发现人去楼空,彭某等人的手机也打不通。随后,他又找到当时的借款人林某,林某却说担保公司跟他说投资人不愿给他借钱了,他根本没借到荀先生的钱。荀先生到抵押房产的开发商处了解,却被告知自己的业主并不是借款人,他这才意识到被骗了,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调查,发现像荀先生这样的受害人还有不少,立即对彭某进行网上追逃。今年6月10日,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彭某等人累计诈骗十多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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