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华 张志杰)近日,西安卫生监督所接到外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函及群众投诉,反映市内个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药店、鼻炎体验店等生产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外包装冒充药品,标注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特别是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产品,标识有卫生许可证号,以消毒产品的名义销售。而且不少药店也将“消”字号产品与药品摆放在一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把消毒产品当成了药品购买使用。
西安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消毒产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作用或功效,不要将“消”字号产品当药品使用,不要购买和体验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消”字号产品。盲目购买和体验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还会造成损失,甚至耽误治疗时间,因此,治疗疾病时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到正规的药房、药店选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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