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提出的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要求,最高法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在国新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称,根据《意见》最高法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深圳有特殊地位,它毗邻港澳,在开放方面处于前沿地位,在深圳地区以及它辐射的粤港澳大湾区相应的涉外案件比较多,深圳也是“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经济支撑点,正因为有这样的考虑,所以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而西安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从数据统计来看,从西安向中东欧辐射这方面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因为这样的经济活动增多,相关纠纷、案件也在增多,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西安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张勇健透露,根据刚刚通过的司法解释,国际商事法庭的运作将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的方式来运作。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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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