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朱雀大街紫郡长安北区的业主突然发现,小区里竟然有一片墓地,不少业主觉得有些晦气。物业表示,墓地在建小区之前就有了。
墓地离住宅楼仅十余米远
李女士是紫郡长安北区的业主,2012年入住F1楼,当时北区只交付了部分楼层,其余几栋楼也是分批交付,小区一直有各种围挡。今年年初,围挡逐渐拆除后,她才发现F7楼西侧竟然有一片墓地,有十几块墓碑,这让她有些难以接受。
李女士说,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说小区里还有一块墓地,如果知道估计就不会考虑这房子了,现在每次买菜经过那片墓地时都觉得有点瘆人,物业却说不归他们管。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紫郡长安北区,墓地就在F7楼西侧,大约几十平方米的空地里至少立着十余块墓碑。从F7楼往北走到空地北头,有一个写着“墓园”的小门。墓地距F7楼最西侧的房子只有十余米,F7楼看上去刚刚交付,入住人很少,另外小区即将建设的活动区域(安装健身设备)也在墓地旁边。
物业:建小区前墓地就存在了
昨日,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7名业主,他们均表示,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小区里有墓地。住F6楼的王先生说,要知道小区里有墓地绝对不会买这房子。
徐女士表示,她觉得住在墓地旁边太瘆人,墓地旁边的围挡拆除后她基本都不从那边走,也不敢让孩子从那边经过。F1楼的业主刘先生表示,花这么多钱买个房子没想到竟然在墓地旁边,开发商当时不说这事,明显是欺诈行为。
对此,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这片墓地建小区前就存在了,墓地是当地村民的,物业只负责小区建成后的物业管理,这个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处理,但物业无法提供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最终,该工作人员表示向上级汇报后再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一直未回复。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如果开发商对业主隐瞒小区里墓地的问题,那就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有权要求赔偿。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摄影 黄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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