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对公众饮食安全负责,为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的监管理念,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小饭桌”的模式,强化辖区校外托餐场所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以“五星级”标准和“店小二”精神,扎实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奋力追赶超越,全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让广大家长放心。今年春季开学,西安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共有2878家,莲湖区登记备案的小饭桌有639家,登记备案数量居全市各区县之首,是小饭桌登记备案最多的区县。
经营者干得安心
家长也放心
日前,我们来到位于莲湖区北大街一小区里一家名为“小树苗”的“小饭桌”,厨房里的灶具洁净明亮,还配有消毒柜。当天中午的饭菜已经按规定分别取样,放进了食物留样盒。厨师系着围裙、戴着口罩和帽子,正给在这里中午就餐的10个孩子烙烧饼。卧室里摆放着几张上下铺架子床,床单被褥看起来干净清爽。墙上的显眼位置,悬挂着莲湖区食药监局颁发的“小饭桌”登记表、工作人员健康证,以及“托管场所设施管理制度”等。“我们是青年路街道第一批拿到登记备案证的‘小饭桌\’。”该“小饭桌”负责人梁女士说,“纳入正式监管后,检查指导的多了,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还被莲湖区食药监局评为三星级,我干得安心,家长也放心。”
校外托餐是近十多年来为学生服务的一种新型业态,随着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小饭桌”同时也引起社会关注,成为学生家长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莲湖区食药监局认真贯彻《陕西省校外托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注重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牵头街办、教育、公安相关部门,加强辖区校外托餐的管理,积极规范其经营行为;与此同时,莲湖区食药监局在管理中,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注重示范引领,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就餐人数确定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规范校外托餐的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校外托餐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创新推行“小饭桌”
监管新模式
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推行“二二三一”监管新模式:
建立登记、评定“两张表”,着力规范校外托餐管理。专门制定了《莲湖区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登记表》,实施登记管理,把其纳入监管范围;从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原料采购和食品留样等方面,制定《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星级评定表》,以评分结果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施“三星、二星、一星”三级管理模式,对关键项不合格的校外托餐场所不予评星;通过每年一次的星级评定和定期、不定期复查,结合学生家长的反映和媒体的监督意见,对规范经营、口碑好的托餐场所予以认定公示;对一些经营户存在问题较多,监督检查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的,取消星级,并通报街办,建议取消备案资格;并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充分调动和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对各自管辖区域实施清理清查,并通过学校学生调查,主动发现未进行备案的经营者,以保障对校外托餐管理无死角。
推行经营场所“两公示”,提高学生家长知晓率。采取悬挂莲湖区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栏和健康证公示栏的方式,把校外托餐场所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星级评定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承诺书予以上墙公示,使学生家长主观认知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使学生家长选择星级高的校外托餐经营场所就餐,也使校外托餐经营者主动增加设施设备,改善经营环境,逐步按“星级高”基本标准改造提升,以此,积极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明确管理“三制度”,助推托餐经营者有章可循。向经营者印发《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索票、台账登记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三项主要规章制度,使其有章可循,并在监督检查中,检查经营者落实情况,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助推校外托餐场所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规章的管理水平。
实施监督“一告知”,为学生家长择优选择提供依据。在每学期开学前,按照托餐场所在学校周边分布情况,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各街办及教育部门,在学校公示栏、社区、小区门口及莲湖区教育网上公示校外托餐场所登记名单,同时公示取得星级评定及许可情况,积极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星级高”和有许可的校外托餐场所进行托餐,为学生家长择优提供了优质服务。
“小饭桌”变“大”
监管再出新招
在莲湖区北大街一家校外托餐机构,他们为50名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室内的装修风格充满了童真童趣,食堂后厨宽敞明亮,操作人员的健康证公示在厨房门口,冰箱的储藏室放着留样的饭菜,三个水池按照不同的功能划分明确,操作人员工作衣帽和口罩穿戴整齐,一周的饭菜食谱公示在墙上。莲湖区食药监局对于30人以上50人以下位于居民楼内的托餐,在采用“二二三
莲湖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指导“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一”监管模式的同时,提高标准,加大监管频次。要求其配备专业加工设备,满足多人数加工的需求,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对于50人以上的托餐场所,要求从居民楼内搬离,选择符合食品加工条件的商业用房,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像监管餐馆饭店的食品安全一样,实行许可制,同时按照等级量化管理,不采用备案制,大大提高了防风险能力。
莲湖区不断创新完善校外托餐监管模式,从目前运行情况和成效来看,监管从被动变主动,经营户主动改造提升经营场所条件,增加设施设备投入,改善了经营环境。莲湖区食药监局在积极实施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中,把校外托餐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宣传和推广运用,为学生家长择优提供了贴心服务。“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管理理念得到有效体现。文/图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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