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生贵)昨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从即日起对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西咸新区等地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是否存在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预售申报时间或采取分幢、分层、分批的方式进行销售;是否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规划情况,后期拟上市住房套数、面积、户型、计划上市时间等信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是否告知意向购房人具体销售时间、地点;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开发企业是否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是否有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是否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公示结果,对每套房屋明码标价,是否高于公示价格销售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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