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方先生在家属院内晨练时,一只未拴绳的狗突然蹿出,致使他摔倒受伤华商报记者 张杰 摄
方先生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如今左腿行动依然不便,走路需拐杖支撑华商报记者 张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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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拴狗绳,狗从灌木丛里突然蹿出,导致正在晨练的方先生躲闪不及摔倒骨折。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昨日,方先生在碑林法院领取了狗主人赔偿的20万元。
狗突然蹿出致男子摔伤一审判赔28万余元
2016年9月26日上午7时,56岁的方先生在西安市建设西路某家属院院内,像往常一样晨练,不想发生意外:一条狗突然向方先生蹿去,受到惊吓的方先生摔倒在地,送往医院后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后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属八级,误工期限为240天,护理期限为150天。
狗的饲养人邓某与方先生同楼,因为赔偿没能达成一致,双方打起官司。方先生认为,邓某违反《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养犬,且未拴狗绳及牵引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邓某认为,她养的狗并未袭击原告,事发地点位于家属院广场偏向灌木一侧,距离灌木仍有3米距离,狗对原告的惊吓不具备突然性,原告受惊吓摔倒,系原告判断失误,躲避时采取措施失当,造成后果加重,因此原告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碑林法院查明,事发时,邓某饲养的狗从方先生侧面向前奔跑,致使方先生倒地受伤。法院认为,被告邓某未使用牵引带对犬进行约束,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对饲养犬造成原告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7年9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8万余元。
一审后,邓某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
终审判赔20万元 伤者希望能教育更多的人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从双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来看,跑步中的方先生在狗突然从侧方蹿出时,其自身双腿交叉互绊摔倒受伤,与狗并无直接接触。
通过对受伤原因分析,方先生受伤与狗突然蹿出之间有因果关系,邓某应承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但狗没有对方先生直接攻击,未发生接触或撕咬,方先生因惊吓倒地受伤,与其自身因素如身体状况、反应能力等也有一定关系,应自担部分责任。酌情认定邓某承担70%责任,方先生自担30%责任。去年12月底,二审判决邓某支付20万元。
由于邓某并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支付款项,方先生向碑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立案后,依法传唤邓某到庭,讲明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邓某表示诚恳道歉,并将20万元执行款全部支付。
昨日,方先生拄着拐杖,在女儿搀扶下来到碑林法院,出具了收条后,法院将执行款转入方先生账户。
“这样的案子没有赢家,我的身体和生活彻底改变了……希望以我的案例教育更多(饲养宠物的)人。”方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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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犬出户需牵领 造成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主审法官介绍,《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012年施行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西安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在养犬行为规范方面也有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饲养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件还原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时,邓某在前面快步走着,没有牵绳,狗跟在后面,停在了灌木丛过道间。方先生随后跑步过来,狗从灌木丛中蹿出,向方先生的方向蹿了过去。猝不及防的方先生摔倒在地,随后痛苦地蜷着身体。发现后,邓某跑到方先生身边,又把狗牵住……
纠纷
摔倒致方先生股骨粗隆间骨折,因赔偿未达成一致,双方打起官司
一审
邓某携狗外出未拴狗绳,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赔28万余元
二审
狗与方先生未发生接触,方先生因惊吓倒地受伤与其自身因素有一定关系,被告承担70%责任,判赔20万元
现状
方先生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如今左腿行动依然不便,走路需要拐杖支撑
伤者
这样的案子没有赢家,我的身体和生活彻底改变了……希望以我的案例教育更多(饲养宠物的)人
提醒
爱狗虽然没错,但带狗出门一定记得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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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狗伤人事件
■今年3月23日晚,31岁的市民潘女士在城墙内重点限养区内被一只阿拉斯加犬迎面攻击,造成面部多孔洞状、穿透性伤口。
■4月7日上午7时许,家住西安临潼雨金社区南湃村的邵师傅在出门晨练时被狗咬伤。据邵师傅儿子介绍,咬伤父亲的狗是隔壁任留村一户村民养的藏獒,这些藏獒平常就在小树林散养着,已经伤过好多人了。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宁军 实习生张乐怡 侯婉月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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